勿以快慢论英雄,安全畅通最重要,速度不是第一,平安才是终点,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安全别图快。近期,陇南市文县发生了一起一车辆行至弯道车速过快失去控制造成车辆侧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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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14时28分许,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甘E9***8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兰渝线由武都方向驶往文县方向,行驶至兰渝线561公里800米(高楼山)一急弯路段处时,车辆失控侧翻,造成车辆、货物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张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下坡弯道处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一方面,在转弯过程中逆行驶入左侧车道转弯过急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做出当事人张某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来源:陇南公安交警